按大周律令,百姓擅離戶籍所在地是有罪的,當被押送回原籍再行發(fā)落。但實際上,地方官員抓到沒有官憑路引的難民很少會大費周章將其送回,而是直接留在當地充作苦役。姜二爺知道郎超不是好東西,覺得那些人被他抓取充作苦役,也不知能活下幾個,還不如都拉去姜家莊給自己開荒種田,這樣自己能省去工錢,他們也能吃口飽飯。這是執(zhí)筆的小孩繼
《過氣明星的反擊從上離婚綜藝開始
》《重生華夏科技教父
》后,創(chuàng)作的第三部長篇小說《重生,我的青梅沒有懷孕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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